为了加强廉政建设,维护区委办公室形象,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特制定规定如下:
一、认真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模范遵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守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二、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三、不准以任何借口向部门和单位索取钱物,报销发票,不得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礼金、有价证券以及贵重物品。
四、不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五、到基层工作,坚持吃工作餐,不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
六、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区委及办公室研究讨论、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
七、坚持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述职述廉制度。
《区委办公室廉政建设若干规范》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