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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xx市照顾扶持残疾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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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 源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照顾扶持的对象是户籍在本市范围内、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残疾人工作,其日常工作由市残疾人联合会承担。
  第四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残疾人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五条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公民,必须严格执行、遵守有关优生优育和预防残疾的法律、法规,采取切实措施,预防残疾的发生和发展。
  第二章 康 复
  第六条 卫生、教育、民政、残联等部门应密切配合,组织指导社区康复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康复指导站,开展康复训练,提供康复服务。
  第七条 生活上确有困难的残疾人,其康复医疗费用经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由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残联酌情给予补助。
  第三章 教 育
  第八条 残疾人教育,实行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重点的方针,着重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开展学前教育。
  第九条 教育部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会同市残联制订残疾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提高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率。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第十一条 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依法接纳残疾儿童、少年入园、入学。对达到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录取。有残疾学生的学校应建立学生助残小组,帮助残疾学生克服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 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教育部门应当为残疾学生参加电大学习、自学考试等提供方便。对取得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残疾人,由市残联给予奖励;对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及残疾学生就学,由市残联酌情给予补助,学校酌情减免杂费。
  第十三条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抓好师资培训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的教育工作。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帮助听力、语言、视力、智力残疾儿童进入聋哑学校、盲人学校和培智学校就学。市残联对进入聋哑学校、盲人学校就学的学生酌情给予补助。
  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十四条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渠道、多层次的方式安排残疾人劳动就业,走分散安置与集中安置相结合的路子,拓宽残疾人劳动就业的渠道,使更多的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
  第十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城乡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含固定工、合同工、临时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当按其差额人数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第十六条 考虑到残疾人的特殊生理状况,各类企业和单位除停产、破产外,原则上不得裁减残疾职工,对已失业的残疾职工,有关部门应做好其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第十七条 市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应加强对残疾人劳动就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十八条 鼓励和帮助残疾人自谋职业。残疾人自愿组织起来从业或者从事个体经营的,公安、工商、税务、文化体育、卫生等有关部门应给予优惠照顾。
  第十九条 有关部门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应及时组织进行技术培训和指导;经市残联同意的,培训经费由市残联提供。新从事个体经营的,由市残联视情给予一定的补助。
  第五章 文化生活
  第二十条 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支持、鼓励、组织本单位残疾职工参加文化、体育活动,发现和培养残疾人文艺、体育人才。
  第二十一条 文化、娱乐、体育和其它公共场所的管理部门和经营单位,应当为残疾人参与活动提供方便和照顾。残疾职工参加镇乡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体育活动,所在单位应保证其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公园、博物馆、体育馆、图书馆、纪念馆、展览馆、影剧院、科技会展中心、文化馆、旅游景点等公益性场所除重大节庆活动、大型商业性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外,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对残疾人实行免费开放。
  第六章 福 利
  第二十三条 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府各部门应当采取扶持、救济等多种措施,保障和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
  第二十四条 残疾人因病就医,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在单位应提供必要的救助。
  第二十五条 对无法定抚养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www.qingsong8.com的“三无”残疾人实行“五保”,优先安排进入敬老院(福利院)。经费由残疾人所在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负担。
  第二十六条 对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同时由市残联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第二十七条 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村残疾人,经村级有关组织批准,酌情减免村公益事业资金。缴纳农业税有困难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予以减免。
  第二十八条 以开发式扶贫为主线,采取有偿与无偿相结合的方法,因地制宜制定各种扶贫措施。残疾人发展种养业、家庭工业或个体就业可向农村信用社申请小额贷款,利率实行基准利率,由市残联给予一定数量的贷款贴息。
  第二十九条 公共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残疾人到文化、体育、娱乐场所活动,到医疗卫生机构就医,搭乘交通工具等,有关单位应当提供方便,并予以照顾。
  第七章 环 境
  第三十条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认真开展扶残助残活动,努力为残疾人的学习、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十一条 规划建设部门应当将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设施列入城市建设规划,在新建、改建或扩建城镇主要道路、重要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www.qingsong8.com查看)时,应按照国家《关于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对现有道路、公共设施和公共建筑,应当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对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公共设施应设立无障碍标志。
  第三十二条 法律服务机构应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实行优先接待、办理或上门服务;法律服务机构、人民法院对经济上有困难的残疾人应酌情缓收或减收代理费、诉讼费,对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则应予免收。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由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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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xx市照顾扶持残疾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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