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竞赛分文科组、理科组进行,其中文科组含语文、英语、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学科,理科组含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体育、美术、音乐计算机学科。
三、学校考评组成员:
理科组:教育局领导一人: 其他指定人等
文科组:教育局领导一人: 其他指定人等
四、奖项设立与奖励办法:
优质课评一、二、三等奖,其中文理科一等奖各2名,二等奖各4名,其余为三等奖。获奖教师在教师评聘时可参照教师评聘方案给予加分及一定的物质奖励。
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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