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OO五年十一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保障财政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措施的正确实施,根据昆山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决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XX”为目标,以实现由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向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的转变、财政工作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为目标,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建立法制经济的要求,在财政行政管理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正确行使法定职权,实现财政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保证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执法责任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财政局职能配置,依据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各项财政行政管理活动,保证财政法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正确有效实施,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三、领导机构
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昆山市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其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综合、协调和督促等日常工作。
四、实施范围
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范围是局机关各执法机构及经法律、法规授权和我局依法委托并行使财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具体包括:预算科、国库科、综合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文章请登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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