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有关职能部门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行动计划
附件:
有关职能部门保护知识产权整治行动计划
区知识产权局:
1、组织人员开展药品、建材等领域的专项执法行为。此次执法检查重点区域是较大规模的商场、药房,如九星市场、好美家等。
2、着重对本区域内的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违法案件进行查处。
3、继续做好本区商业专利试点工作,在总结第一批商业系统专利试点单位开展杜绝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的专利商品管理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区有一定规模的商业单位中推广。
4、加快处理有关专利纠纷案件,配合市知识产权局依法加快处理专利纠纷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维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
5、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全区开展一系列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
检查方案:
序号 时间 地点 参加单位
1 *年12月15日 九星商场 整顿办、知识产权局、文广局、工商分局、公安分局、商委、司法局、药监分局
2 2*年1月上旬 雅适商场 知识产权局、商委
3 2*年2月下旬 虹梅大药房 知识产权局、药监局
4 2*年3月中旬 民利药品商店 知识产权局、药监局
5 2*年4月下旬 南方购物中心 知识产权局、商委
6 2*年5月上旬 百饰得 知识产权局、商委
7 2*年6月下旬 海星商场 知识产权局、商委
检查方法:(1)对商场内标有专利号的商品进行检查登记。(2)对所记录的专利号通过上网进行比照核实。(3)把检查结果及时反馈给商场,如发现问题要求商场整改。
总结阶段:2*年6月份做好专项整治行动书面总结,并于6月10日前报区整顿办。
区工商分局:
(一)专项整治重点
1、加强对重点商标的保护:重点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以及奥运标志、世博会标志等商标的保护。
2、加强对假冒重点商品商标的打击力度:把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商品作为打假的重点,严厉查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汽配、建材、装潢材料、灯具和农资等商品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3、加强对重点市场和区域的整治:把小商品交易市场、专业市场、星级宾馆内设商场、名牌特卖场(会)、主要商业街(城)、大卖场、超市、重点市场周边居民出租屋、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和仓库等作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区域,切实加强整治力度。
4、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对商业流通环节和商标印制环节中商标侵权假冒行为进行重点监管。特别要加大对食品、药品等重点商品在流通环节及其商标标识印制环节的监管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专项整治主要内容
l、1月至2月,组织开展“净化节日市场环境,打击食品、药品和保健品商标侵权假冒行为集中行动”。重点查处食品、保健品和药品商标侵权假冒案件,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的违法行为;消除整治盲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有序稳定的节日市场秩序。
2、3月至4月,组织开展“净化流通领域商标保护环境,打击侵犯重点商标专用权行为集中行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及“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的开展,对小商品市场、主要商业街(区)及周边商业网点、超市、建材市场、大卖场、宾馆内设商场、各类外贸特卖场(店)等商业企业制售侵犯驰(著)名商标、涉外高知名度商标和奥运标志、世博标志专用权商品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3、5月至6月,组织开展“净化生产加工领域商标保护环境,
打击印制商标标识和定牌加工环节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集中行动”。一方面对印刷企业,特别是从事食品和药品商标标识及包装印制的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监督印刷企业严格遵守商标印制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法印制商标的行为。对商标印制环节追根溯源,坚决打击非法印制商标的窝点,从源头上制止和防范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对服装、箱包、皮具等生产加工企业承接定牌加工业务加强监管,严肃查处定牌加工环节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4、7月至8月,各工商所一方面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工作,另一方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弥补不足,消除整治盲点,巩固整治成果,做好迎接市整规办等上级部门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达标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区文广局:
(一)工作重点
1、加强对出版物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的经营秩序,切实加强对出版物市场经营主体和经营行为的监管,不断规范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各类经营业主的经营行为。
2、加强对重点地区(路段)的整治力度,尤其对地铁莘庄站南北广场、七莘路3088号和兰坪路江川路、东川路等地销售出版物的游商地摊要进行反复的整治,收缴盗版侵权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取缔分布在车站、码头、校园周边、人行通道、居民小区、娱乐场所和商厦附近的销售盗版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不法摊点和游商小贩。
3、查处非法出版物地下批发窝点,加大堵截非法出版物工作力度,依法加强对出版物发行环节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盗版教材和教辅读物。
(二)工作安排
1、宣传教育。*年11月至12月对各类出版物经营业主举行法规培训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区广播电台、电视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2、落实行动。*年11月至2*年6月,全面开展专项行动。
(1)把出版物市场的监管作为文化市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每周安排2至3次对出版物市场的检查,对全区所有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经营场所进行一次普查,掌握全区各类出版物经营网点的经营状况,严厉打击销售非法出版物经营行为。2*年1月,主要加强销售非法出版物重点地区(路段)的整治,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这一阶段整治成效的抽查工作。
(2)与区、镇(街道)“扫黄”“打非”职能部门紧密协作,打击非法出版物批发窝点、仓库,争取多破大案要案,堵源截流。
(3)中小学校开学期间,与区综治办联合加强对盗版教材、教辅读物的打击力度。
(4)与“扫黄”“打非”等职能部门每月组织一次联合检查,取缔销售非法出版物游商、地摊,收缴盗版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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