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归纳就是找准结合点,抓好四个结合。一是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相结合,将生态家园富民工程与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同步实施。二是与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相结合,推广沼渣、沼液综合利用技术,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三是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将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纳入新农村建设重要内容,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工程。四是与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在退耕还林工程区推广沼气,减少薪柴砍伐,巩固退耕还林工程成果。
现全县累计建农村户用沼气池127929口,占总农户的71.07%,已基本实现沼气化;推广沼气综合利用农户12.5万户、建成经济生态林25.6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已由1982年的13.98%提高到2006年的45%。沼气建设有力地推进生态小康新农村的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一池带三改”建设也改变了农村中脏、乱、差的局面,改变了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实现村容村貌的彻底改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的建设与发展。
4.整合各方力量,强化沼气建设监督管理。
苍溪县充分调动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性,积极促进生态家园富民计划这一系统工程的开展。农能部门充分发挥牵头作用,科学规划、培训技术、抓点示范、检查督促;计划部门加强项目监督;财政部门保证资金调度。坚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规划设计、统一专业施工、统一配套设施、统一检查验收的“五统一”原则,建前抓规划、建中抓质量、建后抓管理,确保生态家园富民工程建设质量。
5.用协会管理模式,解决农村户用沼气管理滞后的“瓶颈”问题。
苍溪在农村沼气建设后续服务上,探索总结出一套切合实际的“协会”管理模式。协会以村为单位,所建池的农户加入协会,每年缴纳为数不多的24元钱,在该范围内选定1名技术过硬的沼气生产工作为技术员,每月为会员上门服务一次,遇到农户需要更换配件的,只需出成本价,协会的成立及运转及时有效地解决了建池农户的后顾之忧。
(二)双流县典型做法
双流县大力实施沼气工程,用沼气替代传统能源,为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和推进生态农业建设进行了有益的探索。该县在普及沼气的区域,建立了“沼气物业管理服务合作社示范服务点”,实现了普及农村沼气与物管合作社一条龙服务的新局面。合作社的建立是一个加强环保、机制创新的重大举措,也是一个现代农业循环经济、节约型和经济型的发展趋势。
1.两种模式
据双流县农村能源管理办公室主任介绍,所成立的沼气服务合作社,在服务模式上,结合实际,采用两种服务模式:一是沼气协会模式。沼气用户加入协会后,能正常出料的农户每月只需交纳1--3元费用,该用户就可以享受到服务合作社免费提供的技术服务和解答疑难问题,有关人员每年上门2次排查沼气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更换零配件的价格也比市场价格低;不能满足发酵原料的农户每月交纳10--20元的“菜单式”服务费用,除了享受上述规定内容的服务外,还将享受专人上门免费进出渣料2次。二是沼气全托管模式。由沼气产品供应配套企业提供资金,与服务站、社、村网点联合成立区域服务站,与沼气农户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关服务,确保用户常年用气,根据农户有无发酵原料情况,分别向农户收取10元和20元费用。各服务网点要为农户提供定期检查输气管路、开关是否漏气,发现问题及时更换等多项服务,以保证农户的沼气池正常产气并安全使用。也就是说,只要农户每年交纳了200到300元的费用后,农户就只管安全用气,每3个月,就有专人上门将渣料清运到种植大户田间地头作为有机肥料使用,清运完毕后,再由专人将原料运入农户沼气池中发酵,保证农户的循环使用,沼气用户只要加入服务合作社,就能享受到终身的服务。
2.沼气“110”
县农村能源办公室专门设立沼气“110”举报电话,加入协会的建池农户,可随时反映服务社违规违纪的行为,同时能源办也为各个服务社建立了后续跟踪卡,对被投诉的服务社采取亮红黄牌的方式,对在一定时间内投诉达一定次数的服务社,首先亮黄牌警告,如果继续听之任之,不加整改和纠正,继续被投诉的,将给予红牌罚下,以此加强后续服务的监督检查。
三、几点体会
通过在川的参观、学习、讨论,让我们考察组每位成员都感受深刻,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农村能源的发展与建设。
在四川,从省委省政府到各地市州县都高度重视农村沼气建设,极力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快推进沼气建设的进度,这些措施的落实,为沼气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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