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村样板”,就是20xx年全市打造10个代表新农村不同发展模式、具有综合示范作用、居全省领先水平的新农村样板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全面推进,又要突出重点,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既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要积极推进新农村示范工程建设由点到面发展,精心打造沿交通线、产业带、工矿区、城乡结合部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示范片,逐步实现组团式结合,板块推进。
(三)20xx、20xx年,是我市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年,我们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契机,全面总结过去一年新农村建设的实践和经验,认真分析形势,深入谋划工作,以更高的起点、更准确的定位、更科学的规划、更扎实的措施,又好又快地推进新农村建设。
坚持统筹城乡产业发展,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首要任务。要坚持培育主导产业不放松,推进农业规模化、区域化发展。继续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全面优化特色农业,着力提升草、羊产业,巩固发展枣、薯业,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开发旅游休闲农业。要着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强化现代农业科技支撑。针对我市大部分区域干旱缺水的特点,大力普及旱作农业集成技术、节水灌溉技术、设施农业高效栽培技术等资源节约型技术,积极推广集约、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实施科技特派员创业行动,切实解决“科技最后一公里”问题。要培育“一村一品”,壮大特色产业集群。要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开发、产业化经营,形成县有重点、乡有特色、村有专业、户有规模的产业格局,同时要重视发展“品牌农业”。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继续实施“百万农民大培训工程”和“阳光工程”。构建覆盖城乡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降低农村人口进城门槛,解决进城农民在就业、住房、就医、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探索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长效机制。无论从国际经验还是我国发达地区的成功实际看,统筹城乡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路径。改革开放以来,我市农村经济社会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城乡二元结构、南北区域差距两大特征十分明显,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是我们应当看到。近年来,我市依托资源优势,工业化步伐明显加快,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财政收入大幅提高,初步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基础和条件。要认真探索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具体措施,要贯彻中、省、市有关政策,把市管国有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财政部分,用于新农村建设。要积极争取中省调整现有财税政策,照顾能源输出地的利益,确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
坚持城镇化带动战略,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解决农业问题要从非农产业上找出路,解决农村问题要从加快推进城市化上找出路,解决农民问题要从减少和转移农民上找出路,树立跳出“三农”抓“三农”的发展理念,统筹城乡资源配置,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发展。要抓住资源开发的大好时机,通过全面提升工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业后续产业,走工业反哺农业、开发带动发展的路子。要加快榆林区域中心城市和全市城镇体系建设,以县城和重点镇为重点,统筹城乡布局规划,稳步整合乡村布局,推动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要重视城镇产业开发,繁荣小城镇经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增长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推动农业及农村经济结构的升级,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20xx年,要加大城乡一体化试点推进力度,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坚持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促进城乡人力资源互动。新世纪新阶段,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已不单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增收问题,还涉及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党和国家一系列战略决策和部署的实现问题。我市农村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务收入已经是农民增收的一大亮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十分必要。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统筹城乡发展的思路来谋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一方面因势利导,加大转移培训力度,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另一方面要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积极鼓励和引导更多的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特别是对回乡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要在土地、资金上给予支持,在信息和管理上给予指导,建立回乡创业人员和农民双赢的利益机制,引导他们领办、创办经济实体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引导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力等入股,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坚持和推进资金整合,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要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加大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加快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要加大新农村建设资金整合力度,财政持续安排并增加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协调市级各部门重点支持“百村示范”工程建设。要认真研究制定吸引城市资本、社会资本投向新农村建设的优惠政策,综合运用税收、补助、参股、贴息、担保等手段,为社会力量投资新农村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要充分发挥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农民发扬自力更生精神,筹资筹劳建设新农村。对农户投资投劳兴建直接收益的生产生活设施,给予一定的补助。同时,要积极编制申报一批重大建设项目,大力争取国家和省上的多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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