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进一步探索中小学德育工作新方法、新途径,深入开展以庆祝建党90周年为主题的爱国主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安全法制教育、禁毒防毒教育等;充分挖掘校本德育资源,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核心价值观,构建学校主流文化,开展校园文化先进评比;广泛组织开展体育节、艺术节、科技节,形成课外活动的系列化、序列化;深入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普及大课间活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强化学生心理状况和有效德育研究,倡导健康上网,促进德育的生活化;大力加强团队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学生欢迎的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8.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严格执行公、民办职业高中、幼儿园按成本收费并公示制度;继续实施公办普通高中“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改革高中招生政策,完善普高定向生制度;严格执行《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不得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得利用假期、公休日、课余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进行集体补课;学校要合理科学安排学生的课业,保证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四项教学规范达标活动;强化教学常规检查和专项督查,强力推进省教育厅“六个严格”,规范办学行为。
9.提升学校教学质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积极开发学校课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减负”工作会议精神,实施义务教育“减负”四项制度(即责任追究制度、征求意见制度、学校教学活动安排公示制度和家校联动制度);创造性地开展“减负”专项改革实验,有效推进义务教育“轻负担高质量”;倡导有效教学,开展分层教学研究和实践,强化科研引领,突出研究新高考改革趋势;举办教育教学论坛,统筹安排各类论文评选;评选学年度教学质量奖,完善质量监控评估方案;以绩效工资为杠杆,努力实施优绩优酬,全面促进中小学校教学质量提升。
10.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完善应急预案,加大预案演练力度;落实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加强安全检查,排除各种隐患;重点抓好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的安全工作;规范学校护卫队伍建设和管理,加大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的力度;严格师生外出审批制度,加强春秋游安全管理,规范学生接送车;完善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和体制机制,切实做好教育系统稳定工作;以人为本,大力创建“平安校园”和“绿色校园”,力争使全市中小学生环境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四)提升教师队伍水平,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11.优化教师队伍管理。放眼全国,多方面、多层次吸收优秀人才进入我市教师队伍,招聘重点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若干名;严格教师准入制度,规范公正招录师范类毕业生,规范教师资格证考试,建立健全教师转岗、退出机制;科学均衡调配教师,完善职称评审,规范编制管理,科学合理设置岗位,公开招聘,竞争上岗,逐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健全收入分配制度,推进对教师的分类管理,完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发挥教师评价作用;完善在职教师合理流动调配,继续实行综合量化评估考核机制,引导市区优秀干部、教师到农村山区学校任职、任教。
12.加强师德业务培训。继续加强师德教育和师德考核制度,引导每位教师做学生喜爱的“魅力型”教师;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激励他们教书育人积极性;充分发挥各级教育工会职能,关爱教师生活和专业成长,健全困难教师帮扶中心,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文体活动;完善建设教工活动中心,推进教师健康工程,吸纳更多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创新,举办教育教学论坛,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统筹安排各类教师培训活动,改革完善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和效益;以实施领雁工程为载体,强化以校(园)为本的培训制度,实施“三个一”教师培养计划,积极完成“十二五”培训计划目标任务;加大对民办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创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基地学校,配备义务(学前)段专兼职师训员,创新培训项目教师自主选择方式。
13.加大名优教师培养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骨干教师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三个层次评选工作,搭建名师、名校长、骨干教师示范平台,首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三坛”(教坛新秀、教坛中坚、教坛宿将)评比;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民主管理与监督的制度; 建立校级干部后备人才库,积极探索校长任期制度和校长公开选拔制度,校长年度考核注重校长个人努力;组织校长论坛、校长办学思想研讨会,举办校长后备力量培训班;探索“名校长+优秀团队”的办学班子建设模式;继续实施班主任全员培训计划,发挥班主任在德育工作中的领军、示范和辐射作用。
(五)探索有效管理机制,大力发挥瑞安教育潜力。
14.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和督导机构建设,提高教育督导队伍水平,完善督导工作和督学责任区制度,突出督政,强化督学;全面开展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积极推进学校发展性评价工作,继续抓好义务教育阶段“减负”、师德师风、校园安全、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等专项督查,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强化督导科研工作,建立教育督导公报制度,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15.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学校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责任制,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和宏观指导能力,规范各类检查工作,主动服务基层、服务学校、服务师生;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做好教育审批服务工作,打造阳光窗口;加强纪检监察审计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做好计生、档案管理、语言文字、信访、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作;加大教育宣传力度,重点加强教育宣传信息队伍和阵地建设,动员和鼓励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教育发展,努力营造优先发展教育的优良社会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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