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的规定,受被告人×××(或其家属)的委托和××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并进行了调查取证工作,刚才又听了法庭调查。我认为被告人 ,现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 请求/建议法庭 。
××律师事务所律师×××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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