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
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执法职责,充分运用普查、夜查、复查、暗访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火灾隐患,保持对消防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存在火灾隐患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停产停业,并处罚款;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危及公众安全,情节严重,拒不改正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对逾期不履行消防行政处罚决定的,要报请县政府依法采取措施或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
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紧紧围绕压缩火灾总量、遏制群死群伤火灾、稳定火灾形势的目标,深入基层,加强调研,结合本地实际,深层次分析火灾隐患的成因及制约隐患整改的难点,找准容易导致重特大火灾发生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提出加强火灾隐患整治的措施。通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推动城镇消防规划和消防基础设施、装备建设、队伍建设和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加快发展,促进各种可能引发重特大火灾的难点问题的解决,确保一方平安。
(五)落实保障措施,建立工作制度
一要加大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投入。政府在人员、经费、培训、制度建设等方面要予以充分保障。普查整治期间,各乡镇要建立四项工作制度:一要建立举报火灾隐患奖励制度,要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落实举报奖励经费,切实保护举报人的权益,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督办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失职、渎职造成辖区内火灾隐患没有被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行政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三要建立火灾隐患普查整治联络员制度。各乡镇要确定具体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加强信息、数据的整理,创办普查整治工作简报,反映工作进展动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重大火灾隐患及查处情况,每半月向县消防大队报送普查整治的相关数据。
(六)突出重点、加强协调。
这次普查整治工作量大、面广、时间长。各乡镇、有关部门要以危及人员生命安全的第二三产业为重点,力争做到不留死角。在普查过程中要加强协调,公安部门要在做好普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普查整治工作的技术指导。
各乡镇将本辖区火灾隐患整治及冬季防火工作总结于20xx年4月15日前报县公安局办公室和消防大队(联系人:XX,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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