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监督管理,激发宣讲辅导能动性
在宣讲辅导期间,严格执行学习实践活动宣讲辅导制度,上至特区委书记、下至副科级干部,直至一般参学党员,都必须参加宣讲辅导会;特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必须携带《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手册》,深入联系点至少上一堂宣讲辅导报告,并真实记录宣讲辅导时间、地点、授课内容等;各宣讲辅导团和“三农服务团”骨干必须每天向特区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上报宣讲辅导的真实情况,以便检查督促。
各个宣讲辅导会场,均成立了项目组,下设联络报到组、教学管理组、后勤服务组等小组,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项目组全面工作,其他责任心强、业务熟悉的相关科室同志参与,精心策划,按照“既要严格要求又要热心服务”的要求,做了大量精心细致工作。在宣讲辅导管理上严格执行每日签到、参学通报、参学跟踪管理和参学请销假制度,建立健全参学党员的培训档案,将每位参学党员在宣讲辅导期间的考勤情况、学习表现等项内容一一登记在册,记入参学党员个人档案,作为参学党员评先、选优、任职的重要依据之一,以及无职党员参加“设岗定责”活动的检查考核内容之一;在后勤服务上每天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在宣讲辅导的休息时间做到“一杯热茶、一句温馨提示”;针对这段时间雨水多、农村正在忙于秋收秋种的实际情况,提前为参学党员提供了雨具、交通车辆等;放弃双休日等休息时间,每天提前到岗,打扫室内外卫生、准备好茶水,做到精益求精,热情服务,真正做到了让每一位参学党员来得了、吃得香、学得轻松愉快;针对比较偏好的村,专门安排1台面包车安全送参学党员到家。这些“人性化”宣讲辅导服务,受到了所有参学党员的极大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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