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职能部门要在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全院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任务。要认真调查、摸排师生员工安全和校园文明存在的问题,研究具体措施,解决实际问题,为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提供有效的指导和切实保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安全文明校园的创建,各行其职,密切配合,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 院综治办要牵头负责协调、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开展学院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对需要整治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制,明确负责单位,一抓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档。
(三)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预防为主,整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掌握学校和周边治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大力加强安全防范工作,居安思危,未雨绸缪,提高预防、发现、控制和处置能力,努力消除学校及周边各种安全隐患。
(*)要通过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把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与严格科学的管理结合起来,在进行治安秩序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建立思想政治和管理并重的长效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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