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总结完善阶段(2012年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围绕向党的十八大献礼,系统总结回顾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的情况,集中展示创先争优活动成果、经验总结、考核评议、完善机制等工作。
(二)基本方法
各支部要从自身实际出发,把广大党员吸引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通过以下方式,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
1、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制定活动计划,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先争优目标和具体措施;党员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向党组织和群众承诺争优目标。
2、领导点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3、群众评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对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4、评选表彰。结合党员、群众评议,加强情况收集,适时评选表彰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为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分局决定成立湛江市工商局赤坎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由党总支书记、局长黄鹏任组长,副局长冼观寿、穆海常、梁建国任副组长,各股、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二)运用典型引路。各党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善于发现、培养和推荐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党员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努力在全市工商系统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内网以及信息报道等载体,大力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大力宣传各党支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各党支部要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在分局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促检查。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指导和督促检查。要采取随机抽查、列表督查等方式,了解活动进展,通报活动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分局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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