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学院党委负责组织本单位各党支部、全体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方案,及时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各党支部要制定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计划,每位党员要有具体打算,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党支部的工作计划,以及党员的具体打算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作出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要结合年度工作考评、民主生活会等,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党支部负责人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组织生活会等,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上级党组织对基层党组织、党支部对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要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各级党组织可采取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形式,了解活动进展,研究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推动活动顺利开展。
(三)做好统筹协调。要处理好创先争优活动与其他各项工作的关系,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院党的建设工作以及“两创建两争当”等工作统筹起来,协调推进,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创先争优活动带动共青团组织开展创建先进集体、争当先进个人活动。
(四)搞好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校报、校园网络、信息简报、短信平台等的作用,采取广大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宣传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的典型事迹,坚持典型引路,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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