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4)停发工资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借调在教育系统之外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2. 在师德师风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构不上组织处理的,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3. 对进行有偿家教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4. 新分配的大学毕业生,见习期享受岗位标准工资待遇,同时享受绩效工资相应等级的50%。
五、考核程序
1.由学校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本校教师的学期考核工作进行组织和指导。考核领导小组由校级领导、工会、教师代表组成。
2.考核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坚持走群众路线;平时与定时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其中,教师的考核采取教师自评与部门领导、考核组评议相结合;学校各级领导的考核采取领导自评与考核组评议相结合的办法。
六、本《方案》解释权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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