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特岗计划”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特岗计划”县签订聘任合同书。考生须在签约后2日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岗位”确认。凡未签约和网上注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须于8月16日前完成。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地区教育局于8月20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含加盖公章的文本、Excel电子表格,样式见附表3)邮寄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23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于8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地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见xx教育网《xx地区教育局特岗教师培训方案》。培训合格后,由地区教育局发给《20xx年特岗教师报到证》,被录取人员须持《20xx年特岗教师报到证》,按“特岗计划”县的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特岗计划”县可依据聘用合同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各县(区)教育局必须确保完成今年的招聘任务,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须按本招聘办法及时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xx教育网,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四)有关咨询电话
地区教育局师资科:0xx7-8xx4396 8xx9479
xx教育网:0xx7-82xx529
xx县教育局政工股:08xx-52xx863
xx县教育局政工股:0xx7-4xx1930
xx县教育局政工股:0xx7-76xx580
xx县教育局政工股:08xx7-353xx23
xx县教育局政工股:0xx7-32xx369
xx县教育局政工股:0xx7-622xx996
xxx风景区教育局政工股:0857-4887128
七、监督投诉
地区教育局和各县(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部门投诉。
地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xx7-82xx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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