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干部职工定期述职制度
为了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对干部职工思维能力、归纳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锻炼,进一步提高镇机关的工作效率,根据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对象
除镇领导外的其他在职职工。
二、述职时间
每周星期五下午(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三、述职内容
1.学习情况。
2.本职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下一步工作打算)。
3.包村工作开展情况。
4.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
5.工作建议或意见。
四、本制度从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首问责任制
为了深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要求,改进XX镇的工作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确保XX镇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凡来人、来电话(以下简称“办事人”)到XX镇办事、咨询或者投诉、来访时,第一个接触的工作人员(勤杂人员除外)即为首问责任人。
首问责任制是指首问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所提出的问题必须耐心细致地负责解答、处理或指引承办服务的制度。
二、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
首问责任制的实施对象为XX镇的全体干部职工。
三、首问责任人的职责
1.首问责任人在接待来人或来电话时,要自觉使用“请、您好、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做到文明、礼貌,不得态度冷漠。
2.办事人来XX镇办理有关事项,如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以内的,要及时、准确地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全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必须向办事人说明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搪塞办事人或拖延办理时间,不得将本人能办理的事情推给领导。
3.办事人到XX镇或来电咨询有关事项时,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直到办事人听明白为止;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将办事人引荐给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人员或咨询相关人员后予以答复;具体负责人员不在单位时,首问责任人要认真记录好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并负责向具体负责人员转达到;不能使用“人不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4.办事人办理或咨询的业务确实不属于XX镇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要热情地予以说明。
5.办事人对XX镇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对干部职工进行投诉举报的,首问责任人要认真接待并如实记录,然后向主要领导汇报。
6.群众到XX镇上访,要热情接待,问清所反映的情况,认真做好登记,并及时转交有关领导处理。
7.首问责任人在答复办事人提出的问题时,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答复要准确、清楚且符合政策。对于不清楚、掌握不准确的问题,要及时请示相关领导,给予准确的答复。对于确实无法解答的问题,要向办事人说明情况。
8.首问责任人对接受咨询、答复办事人、办理投诉中的重要事项,要做好书面记录,以备查询。
四、首问责任制的考核与监督
1.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首问责任制的人员进行查处。要将落实首问责任制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2.干部职工在处理办事人所申办事项或咨询、投诉、来访的问题时,发生拒绝、推诿、拖延现象影响办事质量和效率,造成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3.首问责任人对办事人提出的问题处理不当、态度恶劣、不负责任,造成办事人上访或严重损害XX镇形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4.首问责任人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有关人员交待办事人需要办理的事项,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和行政处分。
五、附则
本制度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信访接待工作制度
为了在信访工作中更好地体现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来信来访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信访及接待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设立XX镇信访接待室,负责接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第二条 确定2名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群众观念强、具备较高法律、政策和文化水平的人员作为信访接待员,具体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办理。
第三条 信访接待员要热情接待来访的群众,认真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和要求。
第四条 信访接待员要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对重要来信要填好重要信访阅处单并及时报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阅批,对重要来访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第五条 信访接待员要建立和完善信访接待工作台帐,妥善保管信访资料,每月进行一次清理,每年进行一次总结。
第六条 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督办)件,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重要信访件一般作督办件处理,督办件要书面报结果;对由于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要报出办理的进度;对办理结果需要向上级领导、上级机关汇报、或者需答复信访人的,要及时写出专题报告或回信。
第七条 在接待中,信访接待人员要耐心细致地向信访人做好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相结合,尽力做好息诉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条 如遇群众集体上访时,全镇干部职工要根据领导安排,积极做好上访群众的劝解工作,控制好事态。
第九条 对信访群众反映和要求解决的事项,信访接待人员要及时转交相关负责人员办理,相关负责人员不得推诿、抵触。
第十条 处理信访事项应当实事求是,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严禁超越职权,严禁讲不负责的话。
第十一条 要加强与县委、县政府信访部门的联系,互通情况,紧密协作,确保办事效率。
第十二条 信访接待人员不得接受来访者的馈赠和宴请,亦不得要求来信来访人员为自己办私事。
第十三条 信访接待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公开接受监督。
第十四条 镇党委、政府对干部职工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情况进行考核和监督,对违反信访接待工作制度的人员进行查处。并将落实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列为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选优秀的内容。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XX镇值班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安全防范能力,结合镇机关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机关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值班方式为轮流值班。
二、值班时间
每人每次当值一个星期。
三、值班要求
1.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开启镇机关大门;在下班后负责锁镇机关大门。
2.检查镇机关每间办公室的保洁情况,督促干部职工及时搞好办公室卫生。
3.加强巡查,做好防盗、防火等安全防范工作,尤其要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或向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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