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时办结制
一、上级限时要求承办的工作或要求上报的情况(材料),应在时限内办结。
二、有关单位转送的报告事项,经局领导审阅,经办科室应在批阅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内办结。
三、信访材料在收到之日起,应在1个工作日内转送有关科室,受理科室要按规定的时限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首问责任制
一、群众来办事时,第一个被询问的工作人员为第一责任人,不论来访者与本人的职责是否有关,都要热情接待。并按照来访者的办事意图负责找到或联系到承办科室与人员后,方可告辞。
二、承办科室、承办人员对来访者提出的呈办事项,必须按职责要求和服务承诺及时办结。超出承办范围的,应认真向来访者做好解释工作,并告之办事程序。
三、不得对来访者态度粗暴、不理不睬或言行不文明。如被发现,由部门领导给予批评教育,并责令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告诫,并追究部门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
四、电话咨询或举报投诉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话的事项、来电话人的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转有关领导或部门办理。接电话要热情,礼貌。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为改进机关作风,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来我局办理交通业务相关事项或投诉的同志,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并一次性告知该相关业务的全过程和有关要求,即:办理程序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办理时限等,并提供有关文件。
二、来我局办理有关事项或投诉,若涉及到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接待来访的科室工作人员,应告知来访者该到哪些部门和单位办理,必要时应帮助来访者通过电话联系。
三、凡未能做到以上两条,造成群众办事多次往返,贻误工作、延误办事时限被投诉的,将按机关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交通局委员会工作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措施;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支部党员大会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出席人数未超过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不得通过决议。决议经过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情况;发展党员及其他问题。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问题时,到会的委员必须超过半数,所作出的决议方能有效。如遇重大问题需要作出决定,能够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党小组会。党小组每月安排1次活动,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基本措施;向党员布置工作,召开民主生活会;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选小组长、酝酿支委候选人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候选人;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情况;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及党务方面的工作。
党课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主要是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教育,针对一个时期党内的思想倾向,开展其它有关增强党性观念的教育和时事政策教育。党课教育要紧密联系实际,力求生动活泼、注重实效。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带头讲党课。每个党员都要积极参加党课学习。
换届改选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改选。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党小组长的改选与所在党支部的改选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改选的,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或党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的民主生活会,由每个党员按照《党章》、《准则》和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要求,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情况及贯彻党支部决议的情况,汇报思想、学习和完成本职工作及遵纪守法、联系群众的情况。肯定优点、检查缺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年的最后一次生活会,可与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进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七月底以前召开,下半年在次年一月底以前召开。
“创先争优”活动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措施,认真抓好、形成制度。年初制定创先争优目标,年终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或“七一”系列活动,扎实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按动员教育、召开支部大会评选、支委讨论、报上级党委审批等程序进行。
党员活动日制度
每月指定一天为支部党员活动日。活动主要内容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上党课、收看电教片、组织义务劳动、送温暖等。开展活动要形式多样,生动活泼,使党员活动日成为全体党员接受教育、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增进友谊的重要载体和手段,增强开展党日活动的生命力和感召力。
党员日常管理的有关制度
党员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党员调动工作时办理行政关系的同时要严格按规定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发展党员,要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要加强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严格把好质量关;要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考察、转正等工作,确保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党委会议制度
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决定召开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二、党委会议参加人员由党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党委会议记录人组成。必要时,经主持人同意,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三、党委会议内容:(一)研究讨论全县交通系统重大事项和问题;(二)研究讨论市交通局和县委、县政府部署的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三)研究讨论全县交通系统工作安排;(四)研究决定全县交通系统组织工作;(五)研究讨论需要由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其他工作。
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局长办公室会议由局长召集和主持,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
二、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副局长、办公室主任组成。如需要,有关科室负责人可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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