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阶段:集中整改(9月19日至10月19日)。一是对第一阶段查找出来的问题,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督促落实。查找的问题和整改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二是对已形成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一次集中清理,对属于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的,进一步健全制度,加大抓落实的力度;对缺乏制度约束规范的,本着简便、易行、管用的原则,抓紧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形成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三是加强舆论监督,充分反映群众意见,要对整改落实不力,作风转变不显著的人和事进行曝光,扩大集中整顿活动的社会效果。
第三阶段:总结考核(10月20日至11月20日)。一是各校(区)对整顿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向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通报,向局党委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写出报告。二是局党委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校(区)的整改情况进行测评、考核、验收,考核不合格的,适当延长活动时间进行补课。三是完善作风整顿各类资料,迎接县上督查考核。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教育系统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活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得峰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作风整顿活动的实施和组织协调。各校(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将作风整顿活动做为一项大事来抓,确保本校(区)作风整顿活动有序开展。
2、敢于动真碰硬。对师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出重拳,下硬手,进行彻底解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局党委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对一些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反面典型,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性质严重的人和事,将按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3、严格督查指导。县局活动领导小组将采取专项督查、明查暗访、跟踪督查等办法,对局机关和各校(区)的作风整顿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作风差、群众意见大的学校和个人,跟踪督查整改;对变化快、作风实、成效好的学校和个人,要树为典型,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校(区)也要加大内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失之于宽,问题处理失之于软的现象。
4、做到统筹兼顾。作风整顿是着眼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各校(区)要自觉把这次活动放到总体工作中去把握,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在活动中要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切实把作风整顿贯彻到各项常规工作之中,真正以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主题词:作风集中整顿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市教育局,县委组织部,县纪委。
中共灵台县教育局委员会
共印6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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