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重塑医疗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新形象,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医患关系,推进惩治腐败和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今年卫生部门的一项涉及全局的重要工作,根据**市卫生局安排部署,我们把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重点,及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并下大力气狠抓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精心部署
为了加强此项工作领导,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局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各项日常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为扎实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我局多次召开院(站)长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并根据运城市卫生局《关于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制定下发了《永济市卫生局治理医药购销商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阶段工作任务,力求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行动。
(二)动员教育,提高认识,营造氛围
我局召开了由院(站)长参加的“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并对工作安排部署,各医疗卫生单位也召开了动员大会,并狠抓教育,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学习了《执业医师法》、《反不当竞争法》、《刑法》、《政府采购法》、《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禁人员收受红包回执暂行处分办法》和省卫生厅“十不准”规定,同时,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加强医继医风建设,不断提高医护人员自身修养。并在“永济报”、永济电视台开展了宣传专栏,形成了强大声势,有力地调动了全市医疗卫生人员参与教育活动的极积性和主动性。
(三)深入讨论,寻找差距,自查自纠
为了从政策、法律和工作三个层面研究治理工作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针对性地采取治理措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们要求各院以科室为单位,按照治理方案要求,对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深入开展“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八荣八耻”和“四职”(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大讨论活动,下发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征求意见表》,以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完善住院清单制度,严肃查处收受回扣、红包等违规违纪问题为重点,广泛征求广大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狠抓自查自纠,要求人人进行自查,写出自我剖析材料、拿出整改意见。
(四)建立制度,落实责任,通力合作
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建立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各单位分别建立了严格的报告制度,定期向局上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并主动与纪检监察、工商、审计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同时,严肃工作纪律,对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督查,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对进展滞后的单位进行重点帮助,限期整改。并明确规定对于治理不严、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敷衍塞责保护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存在问题
我市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虽然总体进展顺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1、个别医务人员存在思想认识偏差。一是认为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领导及某些部门的事情,与己无关。二是认为法不责众,别人能过关,我也不会有事。三是认为行贿方是主动的,不解决行贿问题,受贿也解决不了。四是认为虚高定价的源头不是医院,反之不能增加医院的收入。
2、个别医疗机构存在畏难情绪。有些单位担心开展专项治理专项工作会损害医务工作者形象,挫伤医务人员积极性,对开展工作产生畏难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卫生行业特点,继续组织全系统医务人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认识。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和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二是要认识到对收受回扣存在侥幸心理,其后果是严重的。无论谁收受回扣,都是违纪违法,必定会受到法律、纪律的制裁。
2、突出抓好“三大教育”。一是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学习孔繁森、任长霞、郑培民等英雄模范人物以及身边优秀医务人员的先进事迹,牢记“八荣八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荣辱观。二是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剖析反面典型,使广大医务人员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三是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医务人员正确认识未来的职业生涯价值取向,进一步增强忠于职守、诚信服务、严守法纪、廉洁从业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3、精心组织主题实践活动。要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单位实际,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实践活动。如邀请检察、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作预防职务犯罪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专题讲座,组织观看反腐倡廉专题片,组织廉政歌咏比赛和知识竞赛等。
4、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是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有效措施。要组织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认真检查收受生产经销企业及其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赞助等方面的问题。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主动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从轻或免予处分;对经组织帮助说清问题并认识错误的,依据有关规定减轻处分;对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经组织帮助仍不交代问题、不上缴所收钱物、甚至顶风违纪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各单位一定要从保护群众利益和爱护医务人员的角度出发,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严格把握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和教育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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