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必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分类指导,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发挥党和政府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尊重和落实群众的主人翁地位。坚持国家指导与群众意愿、宣传教育与利益导向、行政管理与群众工作相结合,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第五,必须坚持综合治理,推动全社会齐抓共管。坚持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整体联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经济等手段,综合治理人口问题。
第六,必须坚持“三为主”工作方针。不断深化创新宣传教育工作,加强新型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建设,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
第七,必须坚持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强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组织“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和农村基层人口计生网络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第八,必须坚持解决思想,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和工作思路与方法创新、体制与机制创新、管理与科技创新,不断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分析
前段时间,我委通过多形式,全方位、大范围、多层次地收集意见或建设共506条。经认真梳理,查找出省人口计生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需要解决的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低生育水平稳定面临反弹风险。目前,我省第四次人口高峰与“双独”政策生育二孩高峰叠加,政策内出生人数增加;同时,群众的婚育观念和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的矛盾依然存在,部分地方政策外生育反弹。
(二)出生人口性别比仍在高位运行。2000年“五普”时,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8.73,居全国第三位;20xx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27.95,列全国第四位。从今年省WIS库数据汇总情况看,目前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8.23,其中二孩、多孩性别比分别为169.2、247.2;孕情管理难、B超和终止妊娠手术及引流产药物管理难、“两非”案件发现及调查处理难的问题已成为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主要障碍;加之法律不健全,少数地方领导认识不到位,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奖励政策难落实,导致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偏高。
(三)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存在盲区。特别是农村大量育龄人群流向城市,居无定所、业无定岗、出无定时、流无定向,给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带来相当大的难度,流动人口孕情难掌握、管理难落实、处罚难到位,政策外生育和选择性别生育的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一些新建物业小区和封闭住宅小区实行信息封锁,成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死角”,个体经营户、门面出租户、商业网点等成为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盲区”。
(四)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尚不健全。目前各级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普惠性政策,但由于与人口计生政策衔接不够,未能体现对计划生育家庭的普惠优先,甚至使超生家庭获益更多,客观上削弱了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的积极效应。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财政投入不足,导致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不能落实,影响了人口计生工作的开展和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
(五)人口计生服务工作与群众需求尚有较大差距。20xx年,我省对乡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改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后,部分地方政府对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的公共服务投入不到位,加上计生部门对现行体制下的计生服务机构运行机制和模式研究不够,导致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收入偏低,业务骨干流失;一些县、乡计生服务机构经费投入渠道不畅,致使“两化”建设和技术服务设备配备不到位,技术服务难以开展;不少服务机构内部管理不规范,缺乏优质服务的理念和创新意识,服务人员素质和能力与群众要求不相适应。
(六)基层基础工作依然薄弱。主要表现在:一是队伍不稳。不少乡镇人口计生专干和服务人员深感任务重、压力大、待遇差,不愿从事人口计生工作;不少地区村(居、社区)女计生干部选拔难,待遇低,信息员补贴落实难。二是能力不强。部分干部对如何做好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办法不多,特别是一些基础较差,工作难度较大地方,党员、干部存在畏难和厌战情绪;三是用人机制不活,由于事业单位改革不到位,人员管理、收入分配机制难以到位,不能更好地激发干部职工的活力。
(七)省级人口计生部门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一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不健全,虽然今年省级在部门协调配合上加大了力度,取得明显成效,但在建立和完善领导决策机制、宏观调控机制、政策协调机制、综合治理机制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解决人口问题与解决民生问题结合还不紧,特别是在人口计生优惠政策与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普惠政策和措施的衔接上、在完善计生奖励政策体系研究上、在与相关部门整合资源、信息共享、优势互补上还存在不协调的地方。三是对人口计生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特别是在加强计生队伍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关心基层计生干部,研究落实基层干部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如岗位津贴、乡镇计生服务经费、村专干、信息员待遇和村级计生工作经费等方面,为基层人口计生干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学习生活条件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八)机关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一是委机关务虚调研过多,深入基层了解实情不够,指导性针对性不强;二是目标管理不够科学合理,以考代管倾向突出。如目标考核指标有的设置过高、过细,考核次数过多、过频,考核程序过繁,考核公开透明度不高,导致基层把目标管理的主要精力放在应付年终检查和工作形式上,甚至有少数地方在数字上作假,而对加强日常工作的指导和各项工作的落实不够,基层应付考核负担重。三是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有待提升,依法行政、服务群众意识有待强化,党纪观念、法制教育、廉政勤政、行风建设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观念与服务全省科学发展大局不相适应。一是人口计生部门“大人口”工作理念尚未树立,习惯于站在本部门的角度思考问题,主动将人口问题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促进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还不够,对新形势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研究还不深,统筹协调意识还不强。二是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规律和全省人口发展战略性研究不够,为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切实解决当前人口计生工作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参谋还不到位,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够得力。
(二)工作思路与促进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提高不相适应。在工作理念上,以完成人口控制计划为主,树立以人为本、优质服务、维护权益、满足需求、知情选择、依法生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够;在工作方法上以行政管理、处罚超生为主,坚持依法行政、利益导向、优质服务、综合治理等多种措施并用不够;在工作职能上,就计生抓计生,注重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不够;在工作机制上习惯传统运行模式,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长效工作机制不够;在工作标准上以着重考核人口计划完成情况为主,把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提高群众的满意程度作为重要标准不够;在工作对象上以管理育龄群众为主,让群众成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主人不够;在工作手段上以行政组织大规模突击活动,落实补救措施为主,开展优质服务,关心群众生产生活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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