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我县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水法和防洪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水法和防洪法的规定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水法和防洪法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使农牧民群众熟悉掌握与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法律,提高对水政执法的认识和贯彻水法的自觉性,努力减少水事纠纷现象的发生。
(二)水政执法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特别是要加强“水资源费”的征收和管理工作,确保水资源费足额征收到位。
(三)要采取可行措施加强对水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水政执法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保证执法质量。
(四)由于受县财力所限,我县每年的防洪资金严重不足,无法按照防洪长远工程建设,防洪质量和标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五)塔河综合治理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快施工进度,克服天气、道路等不利因素的影响,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造福我县各族人民群众。
(六)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水费征收和管理办法,妥善解决部分用水单位(户)的截留、挪用、搭车收费等问题,做到依法、公正、公平征收水费,对安装的水表要统一价格,消除部分群众的疑惑,给农民群众一个明白帐。
(七)要进一步加大供水到户工作力度,逐步解决好群众用水难的问题,协调解决好阿依巴格乡和塔木托拉克乡因地界而引起的水事纠纷问题,塔木托拉克乡十二大队与英艾日克乡黄宫村因供水渡漕引起的水事纠纷问题,保证农民群众顺利浇灌。
××人大常委会水法、防洪法执法检查组
文 章《××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水法、防洪法执法报告》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