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之三:正确处理两委会的关系,重在教育,贵在引导。在全面推进村民自治的过程中,一些地方出现的党支部与村委会两个班子及其成员之间不团结、不协调的问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不团结、不协调的问题,原因很多,各村也不相同。但共同的原因,一是认识和理解上的问题,二是人的素质问题。在解决这两方面的问题上,阎良区给我们提供了四条可资借鉴的基本经验:一是把好选人关,用素质高的人,用有文化的人,从关口上为班子的团结奠定基础;二是抓好干部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村干部的整体素质;三是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引导村干部把心思用在发展农村经济和为群众办实事上。他们的经验启示我们,推进村民自治,加强农村两个文明建设,关键是要有一个好班子和一批好干部,这个“好”要建立在各级党委、政府对干部的教育和引导的基础上。如果全省各地都能像阎良区那样,对干部重在教育,贵在引导,不仅可以增进“两委会”的团结与活力,也可以在村民自治的广阔天地里,谱写出新的篇章,开创新的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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