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严查严管,确保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地区办多次召开专门会议,就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提出严格要求。年初以来,我办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多次深入各县(市)及重点乡、村开展督促检查及扶贫调研工作,全面检查各项扶贫制度落实和机制建设情况及各项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执行情况。与此同时,大力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目前全区统一订做155个重点村整村推进公告牌及扶贫项目公示牌,在各县(市)项目点立牌。制定包村帮扶单位、乡村基层干部和群众代表直接参与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制度,将依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扶贫资金项目管理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稳步推进全区整村推进工作。
二、关于农发工作
20xx年,地区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按照“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任务的实现”这一新思路,大力实施以中低产田改造和产业化经营项目为主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逐年加大,为地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成为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力军。截至目前,落实土地治理项目10万亩、产业化经营项目一个、水毁工程项目一个。项目计划总投资4812万元,同比增长60%。其中:中央财政资金2680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645.6万元,地县两级财政配套资金426.4万元,自筹资金1060万元。
主要工作及成效:
1、以服务新农村建设为重点,认真编制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为切实编制好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 规划,保证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性,我办结合实际,努力找准农业综合开发与新农村建设的结合点,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统筹规划、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规模开发、注重效益”的总体原则,依照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和阿勒泰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在各县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经多次调研评估后编制完成。农业综合开发“十一五”规划的编制,为今后农业综合开发科学选项、科学立项提供了可靠依据。
2、以提高项目质量为核心,扎实推行土地治理项目公开统一招标。针对以前年度各项目县(市)工程发包和监理招标不统一、不规范,出现邀标、议标等违规和不符合《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招投标实施细则(试行)》的现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经研究,由地区农发办和各县市农发办联合组成的地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推荐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依章照规办理各项目县工程招标工作。招标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检察等执法执纪部门共同对招标工作全过程实施行业监督和指导。全区10个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均严格按法定规程进行了统一公开招标,做到了“三公开”、“三满意”。
3、以农发资金为主线,坚持多措并举、多方融资的投入机制。针对我区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地县两级财力匮乏,国家对农发投入资金有限,部分项目因缺少资金而降低建设标准等情况,我办积极探索,在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整合项目资金上进行了尝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是围绕农业综合开发,积极申报项目区覆盖范围内财政扶贫、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和财政小农水项目资金捆绑投入,发挥整体效益;二是按照“渠道不变、资金配合、各负其责、各计其功”的投入原则,积极争取水利、林业等行业部门项目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使用,统筹安排;三是在资金使用上以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为主,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专用性。如福海、哈巴河等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财政扶贫、以工代赈和行业部门招商引资等各类项目资金达909万元,投入水泥、油料等物资折价230万元,有效地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短缺的问题,取得了良好效果。
4、以严格“三项制度”为抓手,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为确保开发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发挥预期效益,所有项目均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监理制和招投标制。工程施工中,采取定期普遍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抓好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工程进度拨款,发挥地县财政、工程主管部门二级财务管理制度的作用,加强审计监督,有力保证了资金的专款专用。
5、以严查互查互评为基础,完成农发三年项目验收工作。验收能否高水平过关,关系到国家、自治区今后对我区农发的投入力度。地委、行署高度重视三年验收工作,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并下发《阿勒泰地区20xx-20xx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工作方案》,就验收工作进行了全面详尽的安排部署。地区验收组分两组对各县(市)三年的竣工项目进行了全面验收,采取听、看、查、议等方式,重点查验项目计划执行、任务和投资完成、项目档案资料和资金报帐制、项目建后效益及运行管护情况等。并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竣工项目验收考核评分试行标准》客观公正地进行评议、打分,将验收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各县(市),要求限期整改、补课,以达到国家、自治区的验收标准。
为使竣工项目顺利通过国家、自治区的验收,地区验收结束后,我办领导又多次带领业务人员深入项目区检查督促,对项目有扫尾工作的限期完工;对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责令其返工,直至达到验收标准为止;对项目档案资料不合格的要求立即整改补课,并多次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通过地县两级农发系统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年内顺利通过了上级验收。
6、以适应新形势、新机制为要求,建立项目县竞争激励机制。为进一步调动各县搞开发的积极性,根据国家农发办对项目县提出的“总量控制、末位暂停、违规淘汰、适时退出”的新机制,地区农发办对项目县制定了年终考核评比制度。即通过《县级农业综合开发20xx年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评分表》年终综合打分进行等级评定,在项目县总数不变的情况下,采取“末位暂停、违规淘汰”的办法,对优等和末位项目县实行调进和调出,实现奖优罚劣、动态管理。
7、以农牧民增收为着力点,加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农牧民收入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中心任务之一,为努力做好新阶段的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工作,推动农业生产发展,促进农牧民增收。近几年,我办立足资源优势,重点扶持了一批带动能力强,辐射面大的龙头企业和特色种养基地项目的建设。特别是通过扶持阿勒泰市红墩镇奶牛养殖、福海冷水鱼养殖和华海农业特色种植基地等项目的建设,有效提高了农业的整体效益,发挥了对农牧民的带动作用,农牧民收入明显增加,农牧民人均收入高于非项目区300多元。
三、与时俱进,勇于实践,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今年以来,我办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硬”的方针,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重点,以学习型机关为抓手,持续不断地抓了单位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规章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并在地委行署的统一部署下,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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