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今年上半年,我院以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培养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一)认真扎实地开展好“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市委政法委确定我院为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试点单位后,院党组十分重视,结合省法院开展的“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发动干警开展好“两项活动”。首先,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省法院的关于开展公正文明执法活动的实施方案与市政法委的关于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及时制定了本院开展两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并召开全院动员大会。其次,我们组织干警除了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市、区政法委规定的篇目外,还组织学习了胡锦涛同志在西柏坡学习考察时的讲话以及相关纪律处分规定等方面学习内容。其间我院邀请了区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文祥同志到我院上有关纪律处分辅导课,使全体干警受到一次深刻的纪律教育。还安排全体干警观看了电教片《保密警钟》,进行警示教育,提高了干警保守审判秘密的意识。每位干警在学习中完成不少于1万字的学习笔记(其中领导干部不少于12000字)、并有4份讨论记录、4份发言提纲和5篇心得体会。第三,组织心得交流与理论考试,巩固了学习效果。我院于5月12日晚,在全院范围进行学习心得交流和进行了一次理论知识考试,加深对学习篇目的理解。另外,上半年在开展活动中,各庭室召开了2次民主生活会,干警之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查找问题、不足,互相帮忙解决问题,并对领导干部提出意见和工作建议等。党组成员分别走访了区委五套班子成员、人大、政协、各乡镇及兄弟单位,征求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进一步搞好“两项活动”,我院在领导干部中积极开展“我是你的一面旗帜”活动,于6月20日召开全院大会由领导干部作了表态发言。
上半年我们已完成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的第一阶段各项任务,现在正进行第二阶段的对照检查、查摆问题,将于7月中旬结束。通过开展“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干警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有了较大的改变。
(二)着力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1、今年春节上班第一天,我院就组织干警进行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由院领导讲课,系统地学习了《民事诉讼证据规定》、《担保法》及其司法解释、《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通过领导有针对性讲课与干警的认真学习,这次培训为解决审判实践具体问题提供了较好理论学习机会。
2、针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出台后,当事人不清楚,审判人员掌握不透,导致审判过程中出现程序掌控不精,影响了审判的公正与效率的问题,我院于4月24日召集全体民商事审判人员召开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专题讨论会,围绕如何在庭审的调查、辩论、调解三个阶段依法公开开展庭审活动和法律文书格式改革等内容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并把民事诉讼工作分为诉前、庭审、裁判文书三个课题,指定专人负责开展调研,总结经验,解决实际问题。目前,三个课题均已初步形成了论文材料。
3、努力提高法院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我院于今年开始创办了内部交流刊物《秀屿审判》,以评析法律文书为主要内容,上半年已出版了3期。在第1期刊物上,黄院长亲自点评了两份法律文书,使干警们感到鞭策的力量;从第2期起还邀请中学语文教师,对法律文书从语文语法、文句、表达等方面进行评析,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干警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三)努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上半年我院除了结合两项活动组织干警学习相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章制度,观看电教片等外,着重从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一岗双责”规定,在各业务庭负责人任命到位的基础上,及时签订了庭室领导抓队伍建设责任状,在责任状里,将党风廉政建设进行量化规定,便以管理和考核。同时不断拓宽廉政监督渠道,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了人大联络室和督查室,进一步畅通外部监督渠道,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和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上半年我院聘请了12名廉政监督员,3月21日我院召开了执法廉政监督员座谈会,欢迎监督员对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增加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促进法院廉政建设。
三、深化法院各项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审判效率
上半年我院在抓好审判工作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不断加大加快法院改革进程,以适应审判形势发展的需要。
(一)加大审判方式改革力度。
1、明确合议庭职责,审判权归于合议庭,严格控制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的仅占5%,涉及到的案件均为疑难复杂、新类型的案件。
2、大力推行案件繁简分流,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上半年已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有561件,占案件审结数的73.7 %。通过案件繁简分流,干警的审判效率明显提高,其中民一庭审判员许明福上半年共审结案件67件,埭头法庭审判员柯元海共审结案件154件,上半年有21名干警超额完成了上半年的岗位责任指标,8名干警已完成了全年的指标任务。
3、强化庭审功能,积极推行当庭宣判、当庭送达。上半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商事案件中,当庭宣判的有372件,当庭宣判率达91.9%,其中民一庭审结的简易案件中,当庭送达的有103件,当庭送达率达72%。民一庭审判员黄永成在1至3月份判决审结的19件案件以及审判员许明福审结的所有简易案件,均做到了当庭宣判、当庭送达。
4、实行执行异议听证制度,促进执行工作的公正高效。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案件,由审判监督庭组织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及时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裁定,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避免了人情案、关系案和执法随意性等问题的发生。上半年共召开执行异议听证会3场,取得了当事人对法院执行的理解和支持。
5、积极探索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审。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发布施行后,我院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在刑事案件审判中,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的简单案件,积极探索简易审的方式方法,以促进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上半年共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10件,一些案件通过简易审理,原需要2小时的庭审时间,现只用了半小时即审结。
(二)进一步完善审判运行机制。
1、积极推进办公电脑化进程,提高办案效率。上半年我院已全面实现了庭审记录、法律文书制作电脑化,结束了手工记录和手写法律文书的历史,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实现了案件流程跟踪管理电脑化,运用电子表格制成的案件总览表,有每个案件的相关信息,为院领导、审判监督部门提供简便、快速的监督手段。建立了局域网,实现了与市法院、省高院间计算机三级联网,极大地方便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交流、资源共享。
2、强化审判监督机制。一是加强对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的监督管理,对上诉案件统一由审判监督庭登记,有改判、发回重审的,审判监督庭要查找原因,以确定审判人员的审判责任。二是坚持案件月评查和季度抽查制度,上半年我院结合“队伍建设管理年”活动和“公正文明执法”活动,对成立以来的所有已办结案件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案件质量评查,并向审委会作了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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